【招商政策】营改增重创招商引资:有的地方招商占大便宜,有的地方招商吃大亏!
| 招商动态 |2016-05-30
刚刚本月全面实施的“营改增”是被认为是我国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最重要的一项税制改革,将对各地招商引资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地方政府会吸引更多有利于产生收入的企业,限制那些减少税收的企业。
财税改革作为一项牵涉甚广的基础性改革,已经被高层多次提及。按照官方的评述,当前中央与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尚属于“研究中”,稍慢于预期进度。在此次“营改增”中,增值税“销项减进项”模式,会使得地方政府倾向于吸引产生“销项”较多的企业,诸如管道运输、电力、航空等行业,省际税收分配矛盾会加剧。营业税退出后,地方主体税种建立也比较迫切。
招商引资将如何影响地方政府招商引资行为?5月20日,在“地方财政与中国经济发展”论坛上,北京大学中国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刘怡分享了她最新的研究成果。刘怡测算了营改增之前,部分省份实际的增值税分享比例,发现各省分享率差别很大。
“实际的分享率像天津只有13.5%,而江西达到34.7%,每个省的增长模式都不一样,这个省追求更多的房地产行业,那个省追求更多的制造业,导致各省出现不同格局。”
4月30日,国务院公布了营改增后央地收入划分过渡方案,所有行业增值税由中央和地方共享,地方按税收缴纳地分享增值税的50%;以2014年为基数,中央上划收入通过税收返还方式给地方,确保地方既有财力不变。该方案暂定2-3年。
刘怡指出,各省收入格局不同,过渡方案确定地方分享比例为50%,毫无疑问会对各省产生不同的影响。虽然以2014年为基数,通过返还来加以平衡,但这种平衡肯定是暂时的。
“增值税原来地方分享比例是25%的时候,各省就在争夺税收缴纳地。现在增值税分享比例提高到50%,是比原来更厉害的一个激励措施。增值税销项在哪,进项在哪,会变得更加尖锐。谁都希望销项在我那儿,进项不在我这儿,地方政府会吸引更多有利于产生收入的企业,限制那些减少税收的企业。”
刘怡举例表示,一些行业税收竞争会更加严峻,比如管道运输、电力、航空等。比如航空公司,进项抵扣一般在总部,但卖机票产生销项在各地,如何将销项和进项匹配起来,这会如何影响地方政府竞争等,都需要进一步研究。
财税业内人士指出,制造业、工业占比较高省份,可能从“五五分成”中更多获益;而服务业占比较高的省份,可能略有吃亏。
西部某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认为,增值税五五分成过渡方案出台后,地方政府肯定会稍微调整招商引资行为,吸引更多有利于税收创造的产业。
也有地方财政系统人士表示,地方政府行为调整还没这么快,眼下营改增、资源税改革等都还在紧锣密鼓进行中,产业培育需要时间,而且方案过渡两三年又得调。“不过,局里领导确实让我们关注营改增对地方收入的影响,关注哪些行业能产生更多税收。”
在5月20日的会上,国税总局原副局长丘小雄回应,营改增之后,地方政府行为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还需要进一步观察。五五分成是一个过渡方案,财产税、个税等改革还没到位,等税制改革到位后,央地事权、收入等还会进一步调整。